天马

2026-07-10 网络 春草葳蕤 TAG标签: 天马
我就要去新疆看小茜了。临行前,小茜又再三叮嘱我,来新疆,如果你不去看看天马,那算是白来了。
  其实,说这句话不止一次,每次说到天马,我似乎看见她眼睛明亮得如同盛着一汪天山融化的雪水。
  我笑她有点夸张吧,她却认真地说,这里的天马,那是从汉代《西极天马之歌》里跑出来的神驹,踏过万里流沙,驮过大汉盛世的气魄,载过丝绸之路的晨光。千年来一直在新疆草原上奔跑,从未停歇。这句话在我心底藏了许多年,藏着我对那片遥远土地长久的惦念。
  而这份情愫,要追溯到高中阶段。小茜来自新疆,她的眼睛清亮,性格温柔爽朗。那时她住在姑姑家,和我家离得不远,每天我们一起去上学,一起放学。她能歌善舞,心底澄澈,如草原上的月光。
  那时候,一到放学,她就拉着我在校园的林荫道上教我跳新疆舞。停歇的间隙,她靠着一棵老槐树,就会讲起千里之外的故乡,说起那拉提草原一望无际的青绿,说起晨光里奔跑的天马,鬃毛迎风扬起。染着金色的朝阳,雄壮矫健的模样真是令人一眼难忘。说着,她便轻声地唱起,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歌声纯净辽阔,像天山吹来的风,轻轻铺开一片无垠的原野,把遥远西域的山河风光尽数的装进了我懵懵懂懂的年少岁月。
  从那时起,我对草原长风与天马有了一种特别的深情。后来我和小茜一起考入了医科大学。毕业后我们又分配到了同一座城市里工作,日子过得安稳又顺遂。
  那时的小茜已经有了一位温柔体贴的男友周远,周末的火锅店热气氤氲,他细心为她涮好细卷的毛肚羊肉卷,挑去她不喜欢吃的香菜。
  所有人都这样认为,小茜一定会留在这座城市,拥有一世安稳妥帖的人生。包括她的父母费尽周折把她送到姑姑家上学。
  可无人知晓,小茜的心底始终住着辽阔的新疆草原。工作第二年深秋,梧桐叶落满长街,金黄铺地,满目萧瑟。她约我和周远去吃饭,沉默良久,她轻声地说出了她的决定:想回新疆。周远端杯的手骤然停顿,茶水轻轻摇晃,一如慌乱无措的心。小茜眼儿红红,声音温柔却无比坚定,我离不开草原,离不开天马。无数个夜里,它们从我的梦里奔出,马蹄乱了我的心儿。
  那我呢?周远声音沉稳,隐忍,藏着万般的不舍。小茜的泪水轻轻落下,洇湿了桌面:“你很好,真的很好,只是我的心底早就住着我的草原,住着我草原的风,再也关不住了。”
  周远离不开他的故土,不想去那么远的地方,而小茜执意要走。那顿饭后,他们平静地分手了。
  小茜就这样回到了她的草原。送小茜的路上,一次次小茜抹着眼泪。低低地哽咽对我说:“替我多多地看看他,照顾他吧。”我点头。
  从此城市安稳的岁月里,我日日牵挂远在草原的小茜。起初我们经常地联系,电话里她告诉我草原的风烈,帐篷一次次被狂风掀翻。后来她又对我说,她现在已经学会了牧马。再后来,隔着电话说现在她正面对着草原上的落日,漫天霞光尽染,整片原野金碧璀璨。她咯咯地笑出了声说,天马,天马,你听见了吗?听到“哒哒”的马蹄声了吗?一群群地向我奔来呢。
  而我,恋爱结婚生子,日子更加忙碌着。然而,积攒了数年的思念,让我一次次想去新疆。又一个初秋,我终于请下假来,奔赴心心念念的新疆。临行的前夜,爱人帮我打点行装。我翻出小茜送给我的玛瑙风铃,这是她当年从天山脚下亲手拾捡的,我细心收好。
  转眼间,一场久别重逢就在眼前了。车行西域,风景辗转,城市楼宇渐渐褪去,戈壁茫茫铺展,荒漠尽头终是无边无际的绿意。翻过连绵山梁,那拉提草原猝不及防就闯入了我的眼帘:万顷青碧蔓延至天山脚下,流云轻拥着雪峰。清风漫过草浪,裹挟着山野野草野花的清冽,扑面而来。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一大片的绿呀!绿得我心儿都醉了。
  站在这片辽阔无垠的天地间,我终于彻底懂得了小茜为何义无反顾,一定要归来。
  忽然间,清脆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多年未见的小茜骑着一匹矫健的枣红马,迎着灿烂的阳光向我奔腾而来。她清瘦了许多,身子轻盈矫健,脸颊染着草原日光的蜜色,眼底却越发澄澈明亮,盛满天山雪色与旷野的长风。
  她利落地翻身下马,用力将我拥入怀中,笑声带着久违的颤音:“你可算来了”。千言万语噎在胸口,我只轻轻地应了一句:“我来看你,来看你的草原,看你的天马呀”。她牵着我的手缓步走向草原深处,穿过起伏草坡、清浅的溪流,视野豁然开朗。抬头望去,成群天马散落旷野上,在一片片绿色如毡的草原上,一匹匹身姿挺拔,鬃毛柔顺,在日光下,像一匹匹锦缎泛着温润的光泽。
  牧马人长鞭一扬,清脆声响划破长空,群马昂首奋蹄,如流云奔涌,似惊雷过境,浩浩荡荡,奔驰向远方。
  马蹄阵阵,轰鸣耳边,震彻原野,也震彻我的心扉。那一刻,我的心,仿佛间,挣脱城市方寸的桎梏,随奔腾的群马在广阔西域天地间肆意驰骋,扬蹄奔腾,长风浩荡,穿袖入怀,千古岁月翻涌心底:“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此时,汉高祖一首《大风歌》,载进开国的胸扉,亦藏着无尽家国忧思,一阵阵袭入耳鼓。当年白登之围七天七夜,只因,中原无壮马,无铁骑。他深谙良马固疆骏马安邦的重要,数十年后汉武帝遣使西行,穿越万里流沙,才求取西极神驹,当一匹匹天马飞奔而来时,汉武大帝挥笔写下雄浑千古的《西极天马之歌》:“天马徕兮从西极,经万里兮归有德。承灵威兮降外国,涉流沙兮四夷服。”后世之人统称伊犁草原骏马为天马。
  看,高祖当年渴求猛士镇守山河的夙愿,终于在千里东来的天马身上得以圆满。
  天马,从来就不是寻常的厩中凡物,生西极蛮荒,饮天山融融的雪水,沐大漠的长风,筋骨藏山河气魄,胸怀在万里风云。千年前,他们踏碎瀚海流沙,跨越千山来到中原,连通丝绸文明,安定万里边疆。千年后,他们依旧扎根西域草原,自由驰骋,风骨不改,热烈如初。
  小茜陪我坐在草坡上,遥望着肆意奔腾的马群。小茜喜欢的一匹黑闪电母马新生不久小黑马驹。它刚刚学会了奔跑,它总是摔倒,妈妈黑闪电寸步不离守在身边,一次次用鼻息轻轻安抚:站起来,站起来,不要怕。
  我侧头望着身边的她,风吹起她的发梢,她的颜色与这片草原俨然一色,安然融入。我终于问出藏在她心底的多年的话:“小茜,这么多年,你后悔过吗?”她静静凝望着远方的原野,轻声作答:“刚回来的日子很苦,狂风灼面,冬日严寒刺骨,再寒冷的清晨也要起身添草料,双手冻得僵直,握不住东西。深夜风声呼啸如旷野的狼嚎,无数个瞬间我也会想起城市的安稳温暖。
  话音稍稍一停,她眼底泛起了湿润,然后继续说,可每一个清晨,当推开门时,一眼便望到染着粉光的雪山,薄雾慢慢漫过草甸,草原上飞驰而来的就是一匹匹健壮的天马,它们缓缓穿行其间鼻息低低嘶鸣,扬着四蹄。撒着欢的飞奔在原野上,那一刻我知道这里才属于我,我再也不会离开。
  她轻轻抚摸着腕间褪色的红绳,红绳上穿着一粒红豆,殷红如血,晶莹闪亮,那是多年前周远赠给她的生日礼物。原来,周远已经来到草原了,做了一名草原上的教师。他说他终于读懂了我,人这一生,终究要顺着自己的心往前走。她说着,笑着,落泪了,我也为他们久别重逢暗自高兴。
  我握住她的掌心,那双手不再是当年细腻柔软的样子,早已被缰绳磨出的厚茧,粗糙却有力量,这是草原赠与她最光荣的勋章。
  暮色降临,我随她回了木屋。她的父母早已扎根草原大半生,当年父亲舍弃科研事业,母亲放下医者的工作,响应号召奔赴边疆,从此扎根草原,风沙伴晨昏,做了半生的牧马人。
  如今父亲白发添在鬓角,而他的腰板却依旧挺拔,精神矍铄,捧着温热的奶茶。他不紧不慢地说着岁月的变迁,母亲温柔慈祥,不停地往我碗里添加喷香的手抓肉,热情质朴,暖意融融。小茜静静坐在火炉旁,低头细心为受伤的小马驹换药,动作轻柔而又虔诚,如守候一个年幼的小孩童。
  那一刻我深深明白,她不只是奔赴故乡,更是奔赴她的热爱,奔赴生命最纯粹最热烈的归属。
  离别的那日,小茜和周远骑马送我走出草原,草场路至尽头,她取出一束风干的薰衣草,赠与我,说想我就闻一闻草原上的风的味道吧。我将薰衣草细心收好,拿出珍藏多年的天山玛瑙风铃。这么多年我一直好好地留着。她眼底温润,笑着挥手,下次归来我教你骑马,带你去看遍整片草原。我知道下次并不远了,她和周远的婚礼,我一定会来的,并且带着爱人一起来。
  流沙千载,长风未歇。千年之前,天马踏万里黄沙东来,安定华夏山河。千年之后,它们驻守天山旷野岁岁奔腾岁岁热烈等候着每一位奔赴热爱与初心的旅人。而小茜这般执着归乡扎根草原的人,早已活成了草原上另一匹温柔而倔强的天马。
  诚如小茜所言,来新疆,不看看天马,便是辜负了这片山河。长风不息,天马踏云。西域辽阔,山河滚烫。奔腾不息的骏马,扎根故土的凡人,永不驯服的初心,让这片土地岁岁昂扬,永远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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